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人群:0-23周岁的婴幼儿以及在学校或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儿童
保障期限:不超过1年
缴费期间:趸交
等待期:30天
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疾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实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条款约定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赵先生,在2024年10月1日为7周岁的儿子赵小宝(有基本医疗保险)投保《阳光人寿学生儿童疾病住院B款医疗保险》。
基本保险金额为6万元,保险期间1年,约定的免赔额为100元,约定的给付比例为80%。
首次投保等待期30天,首次投保保险费为46.89元。
若赵小宝因肺炎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住院花费32360.5元。
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16890元。
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获得12000元的补偿,未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后,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16890-12000-100)×80%=3832元,保险合同仍有效。
此后,赵小宝健康成长,未因疾病住院治疗,保险合同于2025年9 月30日24 时满期终止。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儿童住院医疗保险是一种专门为少儿量身定做的健康保险产品,旨在为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经济补偿。这种保险通常包括大病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以防范儿童成长过程中由于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造成的风险。
儿童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少儿,主要对少儿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经济补偿,确保孩子能够在罹患疾病后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无法得到优质、快速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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