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计划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疾、轻症、中症保障,确诊可豁免保费,重疾分为恶性肿瘤和非恶性肿瘤,非恶性肿瘤分两组,多次赔付,身故和全残也有保障,还有祝寿金.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0周岁
重大疾病保险金分为恶性肿瘤保险金和非恶性肿瘤保险金
恶性肿瘤保险金:等待期后患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按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一共给付2次,患病间隔期为3年。第二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与前一次无关的新发恶性肿瘤,前一次恶性肿瘤复发、转移、持续。
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分为AB两组,等待期后患两组任意一组的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不同组可以赔2次,患病间隔期为180天。
中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患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中症可以赔2次,患病间隔期为90天。
轻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患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轻症可以赔2次,患病间隔期为90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18岁前按已交保费的200%给付,18岁后按基本保额给付。
重疾、中症、轻症豁免:被保险人初次患重疾、中症、轻症可豁免余期保费,保障依然有效。
癌症多次赔付的定义宽松
如果癌症患者经手术治疗能生存5年以上,即可认为肿瘤被治愈的可能性为90%。癌症5年之内的复发或转移率比较高,那么把癌症第二次赔付的间隔时间从5年缩短为3年,大大有利于被保险人。
而确诊第二次恶性肿瘤的定义,除了常见的恶性肿瘤的新发、复发转移以外,还包括前一次恶性肿瘤仍然持续。大幅提高了癌症二次赔付的概率。这意味着,如果不幸患癌,买了50万信泰百万无忧,三年后,如果还没治好,信泰可以再赔付50万元。
多次赔付,癌症单列一组,中症、轻症不分组
信泰不单单只是保障癌症的多次赔付,而是只要不是分在一组的重疾都可以多次赔付,癌症治愈后出现第二种重疾的概率也会随之提高,而信泰的这款产品也完美的保障了此类情况,多次赔付的重疾,众所周知,分在一组的重疾是不会重复赔付的,所以癌症倘若和其他重疾分在一组,就会大大降低此类情况的赔付概率,而癌症单列一组,则不会产生类似的情况,而对于更容易发生的中症和轻症,则根本不分组。
核保宽松
信泰人寿的核保对身体有既往疾病非常友好。比如其他公司拒保的乙肝大三阳,信泰可以承接;乳腺结节钼靶分类1-2类的,可以不除外以标准体承保。这在产品有优势的寿险公司中非常的少见,大多数公司由于产品性价比高,利润微薄,对于核保非常的严格,而信泰人寿可以说是突破了这条规律,对于非标体客户来说真是福音。
投保案例
某女士为自己刚出生的小宝投保了信泰百万无忧重大疾病保险计划,50万保额,保终身,20年交,年交保费6487.5元,具体如下:
小宝将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小宝2岁时,不幸患中度脊髓灰质炎,获赔中症保险金25万,同时豁免主险剩余的保费,小宝的保障利益不变;
小宝5岁时,发现视力严重受损,获赔轻症疾病保险金15万,剩余的轻症、中症、恶性肿瘤、非恶性肿瘤疾病责任,身故或全残责任、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小宝在10岁时,病情恶化至严重心肌病,获赔5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身故或全残责任终止,其他组别非恶性肿瘤重疾责任,恶性肿瘤重疾责任,附加合同依然有效。直至非恶性肿瘤重疾赔付满2次,恶性肿瘤赔付满2次后主合同终止,附加合同也随之终止。
在这保险期间内,假设小宝70岁生存,且恶性肿瘤以及非恶性肿瘤均赔付未满2次,一次性返还125000元,附加合同终止,重疾责任继续有效。
假设小宝由于病情恶化,25岁时不幸身故,给付12.5万身故金,主附合同终止。
假设为小宝投保的某女士,在购买该产品2年后不幸患重疾,可豁免儿子小宝的所有保费,小宝的保障依然有效。
综上所述,信泰百万无忧还是非常贴心的,有需要的朋友们可以在本网站留言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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