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疾险其他需注意的概念,重疾险等待期是什么?
保险海整理浏览量:60发布时间:2022-04-12
观众重疾险其他需注意的概念
1、宽限期
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重疾险产品中,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约定支付日支付相应保险费时,并不会立即终止合同,投保人在宽限期内完成支付即可。并且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保险责任。
2、犹豫期
犹豫期即在重疾险产品合同签收后,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可反悔的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范围中要求调整合同的保险内容,投保人不会有多少经济上的损失。但是如果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且不幸在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保险事故通知期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保险事故通知期内通知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公司无法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通知期限制不是很严苛,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不影响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情况,是不会影响到后续赔付的。
重疾险等待期是什么
重疾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后的一段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且合同终止的情况。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金的行为,是保险公司的一种风控手段。
等待期出险重疾险是否赔偿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情况决定。市面上常见产品中,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等待期内确诊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并且合同效力终止,有的保险公司会返还所缴纳的保费。当然也会有例外情况,比如有些产品会在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发生约定疾病的,即便在等待期也可按合约理赔。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中的意外,一般指以外来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