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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 2位 3位【实习记者 樊融杰】近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河南银保监局对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消费金融”)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贷后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市场”。
公开信息显示,中原消费金融违反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第35条,《贷款通则》第20条、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第5项。
记者对相关条例进行梳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并对贷款资金使用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等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更是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有行业专家表示:“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股市,放大居民部门杠杆,影响房地产调控效果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应坚决堵住各种漏洞。”
今年以来,各地陆续针对消费贷款出台监管政策。前段时间,北京银保监局下发相关文件,严禁信用卡大额透支和现金分期业务的资金流向生产经营、购房和投资等非消费领域;9月,浙江银保监局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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