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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需要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监会
2013年12月26日
周鹭
任静
于经理
闫颖辉
宁莉
王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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