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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 2位 3位【实习记者 李林鸾】
随着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11项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时点前移,准入限制再度放宽,开放领域更加细化。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学院研究员刘英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这11项举措是此前金融开放系列政策的落地版本之一,虽然条目相对细节,但实用性较强,指向我国金融体系对外开放向具体业务实施环节推进。
纵观当下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银行业相关领域正快速推开。外资银行在上海、深圳等地区布局较广、增长较快。根据上海银保监局统计,目前共有全球6大洲30个国家和地区的营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沪落地,各类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共计228家,较2001年末的52家翻了两番多,相关机构业务规模也实现较快增长。截至2018年末,外资法人银行达21家,占外资法人银行总数一半以上。同时,地理位置毗邻香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实施,使得深圳成为外资在华布局的重点。截至2018年末,共有9个国家和地区的35家银行在深圳设立了38家营业性机构;在深圳的外资银行资产规模达3811.76亿元,同比增长1.04%;各项贷款余额1603.68亿元,同比增长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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