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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障增长,稳得积累
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不低于基本保额×(1+3.5%)(n-1)(n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即按基本保额以3.5%年复利形式增加。
2. 明确利益,无惧波动
保单利益载入合同,锁定未来,有效抵御周期波动。
3. 终身保障,关爱人生
保障利益覆盖终身,一生享有关爱呵护。
4. 定向给付,守护世家
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被保险人可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明确受益顺序与份额。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
如图所示: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身故或身体全残,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缴费期间身故或身体全残,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
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缴费期满后身故或身体全残,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三者之最大者。
给付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以上:120%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且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 18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 7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的,给付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投保年龄广
支持70岁以下人群投保,满足更多客户人群的需求
2、有效保额递增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3.5%复利增长至终身,保障家庭资产安全
3、公共交通安全保障
除了基础的身故保障,还有公共交通身故保障金,额外获得基本保额赔付
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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