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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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5/10/15/20/30年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被保险人确诊重大疾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成人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成人特定重大疾病,且确诊时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成人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且此前未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赵先生,30周岁,为自己购买15份《太保金生无忧 2024(成人版)重大疾病保险》。
年交保险费为5160元,20年交清(限期年交),保险期间终身,基本保险金额为150000元。
则,赵先生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1、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15万元与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现金价值较大者;
2、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15万元与确诊重大疾病时现金价值较大者;
3、成人特定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额外给付15万元;
4、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额外给付4.5万元,以3次为限。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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