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障期限:10/15年
缴费期限:3/5/10年交
1、双保障
人保寿险美满赢家年金保险提供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基本部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可选部分),双重保障关爱设计,灵活可选,让爱没有后顾之忧。
2、三倍给
人保寿险美满赢家年金保险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资金安全稳健,实力规划财富人生。
3、四金享
这款产品涵盖了年金、祝福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保险责任,多重给付,可实现资金灵活周转,随需所用。
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周岁)同时投保人保寿险美满赢家年金保险的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李女士本人。
保险期间:15年;
交费期间:10年;
年交保险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64780元。
则王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
基本责任:
可选责任: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基本责任:
年金
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在所对应给付期间内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乘以所对应的年金给付比例给付年金。
年金给付比例:3年交60%;5年交100%;10年交100%。
祝福金
被保险人选择保险期间15年,自合同第十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十四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含第十个、第十四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福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扣减已给付的年金和祝福金(不计利息)。
可选责任: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年满70周岁之前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
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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