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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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不满66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20年交
关爱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年的首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关爱金:
关爱金=首次交纳保险费的金额×关爱金给付比例。
①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则关爱金给付比例为10%;
②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3年,则关爱金给付比例为30%;
③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5年,则关爱金给付比例为50%;
④如保险单上载明的交费期间为10年或20年,则关爱金给付比例为100%。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六年起,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
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未满31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满31周岁的,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8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于祝寿金领取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祝寿金领取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祝寿金领取日(含)之后,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保险的现金价值。
成长教育金(可选责任一)
合同生效满六年之后,若被保险人于15周岁、18周岁、21周岁、24周岁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合同生效满六年内已经过的保单生效对应日除外)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教育金。
成家立业金(可选责任一)
被保险人于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家立业金。
成长教育金(可选责任二)
合同生效满六年之后,若被保险人于15周岁、18周岁、21周岁、24周岁的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合同生效满六年内已经过的保单生效对应日除外)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成长教育金。
成家立业金(可选责任二)
被保险人于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成家立业金。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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