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30天-75周岁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1、双给付
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生存给付,稳享百岁;满期给付,祝寿添喜。
2、双安心
妥善安排,家业长青;随需规划,灵活有度。
3、覆盖广
投保年龄宽泛,最高支持75周岁投保;老人小孩,都有给付参保。
生存年金:
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每个保单年度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特别生存年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在每满五个保单年度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5%给付一次特别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的特别生存年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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