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至100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20/30年交
长期的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提供了长期的保险保障。
灵活的保险费支付方式:
保险费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根据个人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多种保险金给付:
包括关爱金、年金、祝寿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全方位保障被保险人的生活需求。
高额的祝寿金给付:
根据交费期间的不同,祝寿金给付比例最高可达2500%,为被保险人的老年生活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乘坐客运轮船、客运汽车、客运列车和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发生全残,将获得已交保险费的赔偿。
靠谱的公司实力: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具有较强的实力和信誉,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险服务。
关爱金:
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九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含第五个、第九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或年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关爱金给付比例给付关爱金。
年金:
自合同第十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一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止(含第十个、保险期间届满前一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于被保险人生存的每一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祝寿金领取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支付保险费或年交保险费乘以所对应的祝寿金给付比例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扣减已给付的关爱金、年金和祝寿金(不计利息)。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轮船、客运汽车、客运列车和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公共交通意外全残保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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