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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人寿是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与各省(区、市)邮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寿险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市,2009年8月4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2009年8月18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2009年9月9日正式挂牌开业。
中邮人寿的业务范围是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邮人寿的战略定位是:充分依托邮政现有网络和资源优势,坚持专业化与特色化并举的原则,以小额保险为切入点,以促进城乡保险业均衡发展为着力点,全力打造一个体系现代化、服务大众化、管理规范化,政府满意、监管放心、百姓欢迎的新型高效商业保险公司。
中邮人寿将秉承邮政企业的优良传统,围绕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保险业发展要求,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价值,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3年
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按照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以已交保险费为基数,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满30天-17周岁,给付105%
18周岁-40周岁,给付160%
41周岁-60周岁,给付140%
61周岁及以上,给付120%
1、期限明确,资金灵活
保险期间为3年,周转灵活。
2、交费清晰,省心省力
一次交清,简单明了。
3、红利生息,满期生财
合同期满享有确定的满期保险金,安享年度分红,并可累积生息。
4、身故保障,呵护有嘉
最高享有1.6倍已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
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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