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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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保障期限:5/6年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处于满18周岁(不含)之前,按其身故时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处于满18周岁(含)之后,按其身故时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乘以以下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18-40周岁:给付比例160%;
41-60周岁:给付比例140%;
61周岁及以上:给付比例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日24时,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其他权益:
(1)保单分红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①现金领取;
②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我们公布,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计息,在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时,将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性付清。
(2)保单贷款
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保险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不得高于80%,每次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1、满期给付
保险期间届满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高额保障
身故保障最高可达已交保费的160%。
3、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
4、红利累积
红利可以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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