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承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免责条款:3条
有效保额:3.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
按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给付: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内):
按下列二者中的较大值给付: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
按下列三者中的较大值给付: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系数;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金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了爱心人寿黄金甲终身寿险,选择年交10万元,交10年,基本保额为827310元,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指定为儿子小金,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金先生本人。金先生将获得如下保障:
身故保险金:若金先生在43岁时(第4个保单年度不幸因病身故,小金将获得身故保险金56万元。
全残保险金:若金先生在53岁时(第14个保单年度不幸遭遇车祸全残,其本人将获得全残保险金140万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注:详细内容见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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