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障期间:7/10/15年
缴费期间:趸交、3/5年
犹豫期:15天
太保信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支持出生满30天到70周岁,覆盖年龄段广,满足高龄人群需求。
这款产品的灵活性高,保障期和缴费方式都有多种,其中,缴费方式就有趸交、3年交和5年交这三种,可以根据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而且,太保信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保障,保障全面,缓解因意外带来的经济困难。
1、投保范围广
太保信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支持出生满30天到70周岁,覆盖年龄段广,满足高龄人群需求。
2、保障灵活
太保信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不仅保障期限有7年、10年和5年三种,而且缴费方式也有趸交、3年交和5年交三种,灵活性高,为不同人群提供适合的投保方式。
3、保单贷款
太保信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保单贷款权益,若遇经济困难,可用于缓解燃眉之急。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②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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