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
男性:出生满28天-67周岁
女性: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20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为一人。
(1)未满18周岁:
①已交保险费×(1+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合同的现金价值;按二者较大值给付。
(2)已满18周岁: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1+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合同的现金价值;按三者较大值给付。
2、被保险人为两人。
(1)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
①未满18周岁:a.已交保险费×(1+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b.合同的现金价值;按二者较大值给付。
②已满18周岁:a.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1+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b.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c.合同的现金价值;按三者较大值给付。
(2)被保险人为两人,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
①均未满18周岁,或者均已满18周岁,累计领取的金额为50%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先向未满18周岁给付50%已交保费与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较小者,再向已满18周岁给付剩余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系数:≤41周岁160%;≥41且≤60周岁:140%;≥61周岁120%。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为一人。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除给付上述第一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两人均全残或一人身故一人全残。
(1)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除给付上述第一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仅向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除给付上述第一项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两名被保险人中,只有一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果两名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均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累计领取的金额为50%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以人民币2000万元为限。
豁免保险费
仅适用于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况。如果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若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且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在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按期支付,合同继续有效。
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仅适用于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的情况。
1、可以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已满18周岁:
(1)趸交:合同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给付已交保费;
(2)分期: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已交保费。
2、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不承担给付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最高支持年龄在67周岁男性投保,女性最高支持70周岁投保,投保范围广,为更多人提供保障。
这款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豁免保险费、先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保障,保障责任全面。
此外,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采用双被保人模式,一份保单可以对两个人进行保障。
1、投保范围广
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最高支持年龄在67周岁男性投保,女性最高支持70周岁投保,投保范围广,为更多人提供保障。
2、缴费灵活
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提供了趸交、3/5/10/20年交等5种缴费方式供选择,减轻由于缴费带来的压力。
3、双被保人
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障责任采用双被保人方式,一份保单保障两人,适合家庭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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