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
(2)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不含)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
(2)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之日在交费期间届满(含)之后,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以下三项的最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合同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2)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
(3)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下列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对应的比例。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1、现价载明,定额复利
现金价值明确载明在合同;同时载明基本保额金额,基本保险金额以复利3.0%逐年递增,直至终身,有利于抵御通胀。
2、福禧传承,定向传承
通过保单合同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方式明确保单权益归属,也可通过变更投保人实现保单的财产性权益转移,实现资产的定向财富传承。
3、自选组合,安心规划
交费期间灵活,可以一.次性交清,也可以选择3、5、10、15或20年交费,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安心部署财富规划。
4、防范风险,灵活周转
享有身故或全残保险保障功能,防范人生变故风险;保单生效满5年后可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根据人生规划,适时适当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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