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间:20/30年、至60/65/70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5/10/20/30年交、交至60、65/70周岁
基本保障: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健康等级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
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健康等级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可选保障一:
猝死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等待期后且在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前猝死,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在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猝死关爱保险金,但保险公司给付的猝死关爱保险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可选保障二: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额外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在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同时,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额外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额外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高度残疾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在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同时,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高度残疾额外保险金。
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北京人寿京彩年华(2023版)优选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选择基本保障+所有可选责任。
保险期间:30年;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26160元;
基本保险金额:200万。
则保障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的区别如下:
1、定期寿险仅仅是一份保险单,终身寿险一般具备保险和储蓄、投资功能。
2、定期寿险保一定的期限或保到约定年龄,终身寿险则保终身。
3、定期寿险中途退保没有现金价值,终身寿险退保可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
4、定期寿险适合防范患有重大疾病或绝症的人群,终身寿险则适合有理财需求,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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