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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条款,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介绍

来源:保险海整理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24-03-25 14:44  
导读:近年来,增额终身寿险成为消费者青睐的人身险热门产品,在保险市场上的增额终身寿险受到不少人的关注。横琴人寿是2016年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旗下的增额终身寿险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保障需求。那么,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条款,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介绍。

横琴传世鑫禧增额终身寿险

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条款,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介绍

  1、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2、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之后,且于交费期满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返还比例、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含)之后,且于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乘以对应的返还比例、现金价值、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返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轨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或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期间发生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因该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且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保险公司除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轨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同一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轨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横琴传世恒富(龙腾版)增额终身寿险

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条款,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介绍

  1、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2、保障内容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含)之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含)之后,且于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3)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返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横琴传世壹号(龙腾版)增额终身寿险

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条款,横琴人寿增额终身寿险介绍

  1、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5/10年交

  2、保障内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含)之后,且于交费期满日(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18周岁(含)之后,且于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后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下表所列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3)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返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期间发生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因该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当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同一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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