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7/10/15/2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2.5%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5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的,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3)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2、若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两人均全残或一人身故一人全残的,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的,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2)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全残,且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3)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且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 18 周岁(含)的,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对应的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4)若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全残,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按照本条2(1)、(2)、(3)的约定分别计算两名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并按照计算后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若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各自对应的到达年龄均小于18周岁的,或者均大于18周岁(含)的,分别给付50%×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若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另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先向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小于18周岁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与50%×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两者中的较小者,再向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18周岁(含)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18-40 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案例演示】
赵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长城山海关永乐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为一人。
交费期间:5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年交保险费:10,000元;
基本保险金额41,990元。
那么,赵先生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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