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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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6年、1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2.5%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含)的,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则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则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保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系数:
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160%
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140%
已满61周岁(含):120%
1、有效保额逐年递增
阳光人寿臻裕倍致终身寿险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2.5%),时间越久,收益越高。
2、覆盖范围广泛
阳光人寿臻裕倍致终身寿险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须出生满28日)至75周岁,覆盖了人生大部分阶段,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3、保单权益实用
阳光人寿臻裕倍致终身寿险享有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等权益,实现养老规划、子女教育、财富传承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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