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0周岁
保障期间:5/6年
缴费期间:趸交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纳的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海保人寿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分红型两全保险,享有保单红利,可参与保险金分红型保险的红利分配,但不保证。
这款产品支持出生满30天到70周岁人群进行投保,投保年龄广,让不同年龄段群体可以享受到保障,满足不同群体的保障规划。
此外,这款产品具有5年和6年两种保障期间供选择,且在保障期间内可享有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等保障,保障优秀。
李先生,55周岁,为自己投保海保人寿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间:5年;
趸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06800元。
则保单利益如下:
若李先生在保障期间内遭遇不幸意外身故,保单受益人可获得14万身故保险金;
若李先生在合同期满仍生存,可获得106800元的满期金;
在不考虑保单红利的情况下,李先生在第4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为103322元,已经超过已交保费。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如需帮助,我们提供一对一的免费咨询服务,定制专属于您和家庭的保险产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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