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条目,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骨折保险金(可选保障)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合同所附的《意外伤害骨折和关节替换给付比例表》所列骨折或关节替换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骨折保险金额乘以该项骨折或关节替换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骨折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接受治疗,保险公司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按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金(可选保障)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每日住院护理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护理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本项保险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
救护车出车费用保险金(可选保障)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发生的救护车出车费用,保险公司以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救护车出车费用保险金额为限,按实际支出给付救护车出车费用保险金。
1、承保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并是首家A+H+G(上海、香港、伦敦)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
连续十一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排名进至第158位;在Brand Finance全球最具价值保险品牌100强中排名第5位。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4406.43亿元,同比增长4.4%;集团营运利润为353.46亿元,同比增长13.5%;集团管理资产26015.37亿元,同比增长6.8%。
2、偿付能力
2021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1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18 ;风险综合评级: A类 ;符合中国银保监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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