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富德生命至达旅行意外险(A款)是富德生命人寿承保的一款意外保障产品,大公司承保,投保放心。
该产品保障全面,提供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可选)、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可选)等保障,支持一次性交清。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但若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将按照主险合同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附录一”)中所列伤残之一者,保险公司将以主险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基数,按“附录一”所示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获得的针对该医疗费用的补偿、赔偿及主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的剩余金额,按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经专科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在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主险合同的意外住院每日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每日补贴保险金。
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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