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交
等待期:90天
中信保诚「惠康」重疾险(至诚版)最高支持65周岁人群投保,保障期终身,等待期90天。
这款产品缴费灵活,有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25年交、30年交等七种方式供选择,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进行灵活选择。
中信保诚「惠康」重疾险(至诚版)涵盖120种重疾、20种中疾、40种轻症、糖尿病特定并发症等保障,保障内容全面,满足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此外,这款产品所提供的的权益也十分实用,有保单借款、保险费垫付、减额缴清、年交转换等权益,还提供中信保诚大病管家服务,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信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中信保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至诚版),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缴费期20年,每年缴费7884元。
信先生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最高6次赔付,最高累计给付36万元;
2、中症疾病保险金:最高6次赔付,最高累计给付90万元;
3、重大疾病保险金:基础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阶段性最高15万元。;
4、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75周岁前):30万元。;
5、生命特别关爱金:30万元。;
6、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0万元。
除此之外,信先生或受益人还享有主险合同的年金转换权,可将全部或部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作为保险费购买我们当时提供的可转换的年金保险,实现资金的灵活支配。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如图所示:
以下是部分条款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金
基础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3中列明的重大疾病,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自第2个保单年度起至第11个保单周年日之前,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附录3中列明的重大疾病,除给付基础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确诊时主险合同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75周岁前,且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糖尿病,并导致患有附录3中列明的双目失明、失去一肢及一眼、多个肢体缺失、胰腺移植、或因器官功能衰竭实施的肾脏异体移植,除了给付上述第(3)项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糖尿病特定并发症保险金。
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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