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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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岁
保险期间:1年
续保:最长至80岁
等待期:30天
保险责任:一般重疾(2-20万)、重疾医疗(4-40万)
医院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
1、保障疾病更多,88种重疾住院保额双倍计。
2、保障额度更高,全家投保,住院医疗基本保额最高翻一番。
3、承保年龄更宽,最高续保年龄80周岁。
4、就诊医院更广,包含全国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5、增值服务更佳,免费享受国内重疾二次诊疗服务。
6、续保要求更易,在产品在售前提下,累计理赔金额未超过3倍,住院医疗基本保额可正常投保。
7、重疾国内二次诊疗(每保单年度限使用1次),由北上广等国内专业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提供第二诊疗意见,可通过面诊、材料复诊、病理会诊等方式,操作灵活便捷。
李先生, 30 岁,自己创业,有社保。
投保10份金佑人生A款(2014版)及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10年交,年交保费6920元/年。并投保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二档),基本保险金额5万。首年保费645元/年。总计保费7565元/年。
保险生效300天后,李先生不幸确诊罹患符合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定义的恶性肿瘤并住院治疗,期间共发生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支出193,884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96148元,医保报销范围内自付22,964元,医保报销范围外自费支出74772元。
保障利益一:
李先生确诊罹患癌症后,即可一次性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000 元。
保障利益二:
医保报销范围内自付22,964元及医保报销范围外自费支出74,772元均可由获得全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金佑人生A款(2014版)及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前:共发生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支出193,884元,其中自付比例为50.4%。
投保后:共发生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支出193,884元,其中自付比例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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