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45-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5/10/15/20/25年交
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合同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
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4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与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李先生,50周岁,为自己投保信泰如意霞满天C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缴费期间:20年交;
年交保费:3707元;
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
则保障利益如下:
若李先生在投保后三年不幸首次确诊原位癌癌,则保险公司给付轻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保险金:基本保额10万元×30%=3万元;
若李先生在70岁时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保险公司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基本保额10万元×100%=10万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关于“信泰如意霞满天C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什么?值得买吗?”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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