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5/10/15年交
保证领取:20年
养老年金
自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零时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您选择的领取频率和如下对应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1)若您选择按月领取,月领取金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8.5%;
(2)若您选择按年领取,年领取金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其中,自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零时起的 20 个保单年度为合同的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
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内生存,保险公司按前述约定正常给付养老年金;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养老年金,保证领取养老年金等于保证领取期内保险公司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不计利息),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零时前(不含零时)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赵先生,35周岁,企业部门经理,享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养老规划的打算,选择投保“阳光人寿阳光寿养老年金保险”。
选择的交费方式为10年交,年交保险费30000元,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领取频率为按月领取,基本保险金额为31869元。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赵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1、养老年金:
赵先生60周岁起,若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每月可以领取养老年金2708.87元作为养老补充,每年累计可以领取养老年金32506.44元。
其中,自保险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单年度为保险合同的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若赵先生累计领取15个月养老年金后身故,累计领取养老年金40633.05元,则阳光人寿将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养老年金609495.75元,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2、身故保险金:
若赵先生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零时前(不含零时)不幸身故,阳光人寿按照赵先生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理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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