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投保年龄:0-17岁
交费期限:5/10/15/20年交
保障期限:终身
等待期:180天
1、覆盖广泛
阳光保B款重疾险覆盖了多个病种,保障轻症、中症、重疾合计180种疾病,全方位满足家庭客户多元保障需求。
2、保障全面
阳光保B款重疾险基本保险责任提供轻症重疾保险金、中症重疾保险金多次赔付保障,并且提供中症重疾或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保障、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
3、可选责任优秀
阳光保B款重疾险可选保险责任提供了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由客户灵活搭配。
基本责任: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3)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中症重疾,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重疾保险金。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每种中症重疾最多给付一次中症重疾保险金,中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合同保险期间内,每种轻症重疾最多给付一次轻症重疾保险金,轻症重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1)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3)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症重疾或轻症重疾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中症重疾或轻症重疾,保险公司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合同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在按照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责任终止。
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1、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与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不同的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在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后,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与前述两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不同的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确诊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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