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5/10/15/20/30年交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一、二、三、四、五)
重大疾病共138种,分为A、B、C三组。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四、五)
①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且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年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②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且被保险人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一年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其他组别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3、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适用于保障计划四、五)
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的,无需支付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的剩余各期保险费。
4、首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三、五)
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且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该重大疾病时的到达年龄在30周岁之前(不含)的,保险公司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
5、青少年特定疾病或罕见疾病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一、三、五)
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的重大疾病属于合同约定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或合同约定的青少年罕见疾病,且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该重大疾病时的到达年龄在30周岁之前(不含)的,保险公司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青少年特定疾病或罕见疾病保险金。
6、中症疾病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二、三、四、五)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7、轻症疾病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二、三、四、五)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8、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适用于保障计划二、三、四、五)
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或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的,无需支付合同自该中症疾病或该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的剩余各期保险费。
9、身故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一、二、三、四、五)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10、身故慰问保险金(适用于保障计划四、五)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且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该重大疾病后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全部保险费的5%给付身故慰问保险金。
选择10万基本保额,15年交,投保招商信诺信享宝倍少儿重疾险,保障计划5,则保费测算如下:
0岁男性:2603元/年;
0岁女性:2411元/年;
17岁男性:3813元/年;
17岁女性:3561元/年。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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