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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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
出生后满30天至12周岁
频次
年交
交费期间
至被保险人15周岁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21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法定有效身份证明。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主险:
1、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基本保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合同效力终止。
2、期满返还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个人账户价值为零,合同效力终止。
3、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如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但未满65周岁,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合同应交且未交的期交保险费。
附加险:
1、轻症保障
确诊首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按照确诊时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2、重疾保障
确诊首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照确诊时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少儿特定重疾保障
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前,确诊首次患附加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按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照确诊时附加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全面呵护,相伴成长
可提供轻症重疾、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针对少儿易发的特定重疾,提供特别给付;可提供意外保障特别呵护,相伴孩子无忧成长。
交费期短,保障到老
主险交费期间最短可选择6年,投保更加灵活;同时,可提供身故、重疾保障最高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可提供医疗、意外保障最高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保障孩子健康长久。
账户灵活,持续奖励
可部分领取主险个人账户价值,用于教育、婚嫁、创业;如果主险各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按时交纳,可享受持续交费特别奖金。
人性关爱,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主险应交且未交的期交保险费,让您的爱与责任延续。
在孩子小、家庭支出压力不大的时候,分期存款10万元,孩子在拥有全面保险保障的时,还将拥有终身的现金流,在孩子60岁的时候,10万变成了80万;孩子80岁时变成了160万,轻松成为百万富翁!很多人都会怀疑: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美事!的确,这就是阳光人寿“阳光娃”两全保险,带给孩子的福利。
以上就是对阳光娃两全保险这款产品的介绍,通过上述的几点综合来看,这款产品的各方面都是非常不错的,为人们提供了很好的生活保障。
少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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