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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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年龄放宽至72周岁,满足“银发人群”需求
为满足高龄群体身故保障和传承的需求,“阳光升B款”投保年龄放宽至72周岁。
2、提供五种交费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多种交费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五种不同的交费期,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3、产品责任简单清晰,可定向传承
“阳光升B款”产品责任简单清晰,保障身故或全残,产品具备权益清晰的独特优势,通过指定受益人,高端客户能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权责清晰,受法律保护。
1、投保年龄广
需求为满足高龄群体身故保障和传承的需求,“阳光升B款”投保年龄放宽至72周岁。
2、缴费期灵活
多种交费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五种不同的交费期,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3、 现价高升
现金价值稳步快速增长。如:40周岁男性为自己投保产品(交费年期5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第5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超过累计已交保险费,第26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相对于累计已交保费已翻倍。
举例来说,30周岁的杨先生为自己投保“阳光升B款”,选择交费年期3年,年交保险费10万元,3年共交30万元。从杨先生投保时的现金价值表可以看出,从第4个保单年度末开始,现金价值增幅每年都保持在3.4%-3.5%左右;第5个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超过累计已交保险费;第20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达到50.5万元;第30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达到 71.2万元。客户可以清清楚楚看到每年的现金价值,实实在在写进合同的金额才更安心。
4、传承圆满
产品责任清晰,指定受益人,传承有序。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1+3.35%)n-1,其中n为被保险 人身故或全残时已经过的保单年度数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以上就是对阳光人寿阳光升B款终身寿险这款寿险产品的介绍,通过综合各个方面来看,该款寿险产品是非常不错的,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性价比高,值得考虑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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