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全残,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年度有效保额。
给付系数:18至40周岁160%;41至60周岁140%;61周岁(含)以上120%。
李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弘康金满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缴费期间:5年交;
保障期间:终身;
年交保费:1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41553元。
则,李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公司成立首个完整经营年度即实现盈利并持续至今,截至2022年底,总资产超800亿元,服务客户超700万人。
弘康人寿总部位于北京,在河南、江苏、上海设有分公司,合作伙伴包括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邮政等国有银行,光大、广发、民生等股份制银行,京东金融、支付宝等个人金融及支付平台,大童、慧择等数十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弘康人寿致力于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高性价比产品,保障类产品涵盖寿险、重疾险、意外险等险种,客户人均保额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财富类产品以稳健为特色,覆盖投连、分红、终身寿等险种。
总的来看,弘康金满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是由弘康人寿承保的寿险,投保范围较广,还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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