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30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8/10年交
有效保额:3.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1)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不含)之前,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且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含)之后,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对应比例: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1、保额稳增
太保鑫满溢终身寿险有效保额每年3.0%增长,稳健增长直至终身。
2、权益实用
太保鑫满溢终身寿险提供保单贷款及减保功能,可实现资金周转灵活无忧。
3、覆盖宽泛
太保鑫满溢终身寿险投保年龄覆盖宽泛,交费方式丰富多样,方便灵活。
李先生,35周岁,为自己投保太保鑫满溢终身寿险。
缴费方式:5年交;
年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434500元。
则李先生可获得的现金价值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如果您有其他的疑问,也可以点击下方的“免费保险咨询”,预约专属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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