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3/5/10/15/20/30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为一人或者您按合同保险条款约定将被保险人由两人减少为一人:
(1)18周岁之前:现金价值、已交保费,较大值。
(2)18周岁后,交费期间内: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3)18周岁后,交费期间外: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2、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或全残后:
(1)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现金价值、已交保费,较大值。
(2)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内: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3)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外: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4)若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全残,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按照合同约定分别计算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并按照计算后两个保险金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若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均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或者均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给付5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若一名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另一名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全残,先向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50%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两者中的较小者,再向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不满41周岁160%;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140%;满61周岁120%。
1、保额递增
人保寿险荣耀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以2.5%年复利形式增加。
2、权益丰富
人保寿险荣耀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提供保单贷款、减额交清、保费自动垫交、减少基本保险金额、转换年金权益等,权益丰富。
3、缴费灵活
人保寿险荣耀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具有趸交、3/5/10/15/20/30年交等多种缴费方式,缴费多样化,满足不同年龄段投保需求。
李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人保寿险荣耀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
缴费期间:10年交;
年交保费:66950元;
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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