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满30天-72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年
1、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原因身故或身体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根据以下不同情形确定:
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
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交费期间届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1+2.5%)(n-1)三者之最大者。
对应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在特定公共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处于18周岁之后、75周岁之前的,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的同时,给付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其金额为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二者之较大者,合同终止。
1、保障内容全面
新华人寿福欣世家终身寿险提供了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满足更多人的需求。
2、缴费方式灵活
这款产品提供趸交、3、5、10年四种缴费方式,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选择10年缴费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负担。
3、适合不同人群
这款产品适合寻求终身保障的人群、关注身故和全残保障的人群、寻求资产配置和传承的人群等,适合更多不同人群进行投保。
【案例演示】
陈女士,35周岁,为自己投保了《新华人寿福欣世家终身寿险》。
交费方式为5年交,年交保险费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440700元,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则,陈女士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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