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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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年、5年、10年
有效保险金额:2.0%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
给付系数:
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160%
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140%
已满61周岁(含):120%
其他权益:保单质押贷款、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金210.452亿元人民币,是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人身险业务。
截至目前,阳光人寿已开设32家二级机构、近1000家三四级分支机构,以专业服务为客户提供人寿、养老、医疗、健康、意外等保险保障。依靠先进的系统支持和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导向不断寻求业务创新,建立起了多渠道业务体系,从产品研发、内部管控、考核激励等维度全方位推动保费和价值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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