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限:至106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5/10/20年交
计划一:平准型养老金。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的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若您选择月领方式,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的合同生效日每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保险期间届满时不再给付养老金。
计划二:递增型养老金。若您选择年领方式,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的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约定领取金额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若您选择月领方式,自养老金领取起始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及其后的合同生效日每月对应日按约定领取金额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保险期间届满时不再给付养老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合同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零时后身故或全残,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大于已给付的养老金总和,保险公司按合同已支付保险费总额减去已给付的养老金总和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小于或等于已给付的养老金总和,保险公司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太保瑞有余养老年金保险(互联网)。
缴费期间:10年交;
年交保费:12000元;
基本保险金额:12400元。
则可获得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如果您有更多保险问题,联系我们咨询,会有专业老师快速解答。
养老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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