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年、5年、10年、20年、30年
基本保障: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方式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被保险人持民航班机的有效票证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为止,且被保险人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且未满71周岁的,保险公司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人民币20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可选保障:
猝死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在年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期间猝死,保险公司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和人民币100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猝死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且未满66周岁期间,作为驾驶员驾驶或以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公务车和出租车期间,因遭受交通事故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除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和人民币 200 万元的较小者额外给付特定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40岁周先生,投保了瑞泰瑞享金鑫终身寿险,投保时仅选择基本责任。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20年;
基本保险金额:500000元;
年交保险费:11640元。
则,等待期后,周先生在各保单年度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及恐怖事件;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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