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5/6/7年
缴费期间:趸交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处于满18周岁(不含)之前,保险公司按其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处于满18周岁(含)之后,保险公司按其身故时合同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现金价值;
②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18周岁-40周岁160%;41周岁-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日24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李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间:5年;
趸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07348元。
则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设在北京,公司注册资本金达101.3亿元人民币,位于寿险公司前列,资本实力雄厚。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达849.4亿元人民币。
幸福人寿属于国有控股企业,股东背景深厚,目前共有18 家股东,国有法人股比例超过60%。
幸福人寿主营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总的来看,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是由幸福人寿承保的寿险,保障灵活,还是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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