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公众责任保险的核心在于其保障对象——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所谓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如公共设施场所、工厂、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店、展览馆、动物园、宾馆、旅店、影剧院、运动场所等)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这种责任的构成以在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其法律依据是各国的民法及各种有关的单行法规制度。
公众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这里的“第三者”特指与被保险人无任何利害关系的社会公众。
2、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费、调查取证费等。
3、赔偿限额
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同时,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在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责任的总和,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行业聚焦
Insurance您需要
1位 2位 3位